湖南省港航水利集团有限公司风控体系评级和风控体系评级和内控有效性测试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港航水利集团有限公司风控体系评级和内控有效性测试采购
1.2 采购人: 湖南省港航水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航水利集团)
1.3 采购代理机构:无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对港航水利集团开展风控体系评级进行指导;对港航水利集团总部内控体系有效性进行检查评估;对港航水利集团开展制度审阅工作。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2.1.1 对集团开展风控体系评级进行指导,促进企业管理水平提升(2023年11-12月)。
具体内容:对照湖南省国资委下发的《省属监管企业风控体系评级指标及评分表》,从风险管理制度建设的完备性、体系执行的有效性、管控目标的达成性三个方面进行评估,健全政策制度、风险管控、监督考核等机制,对重点防控量化指标达成情况进行指导评估。
2.1.2 对集团总部内控体系有效性进行检查评估(2023年11月-2024年2月)。
具体内容:对照《湖南省国资委关于对4户企业内控体系有效性评价抽查情况的通报》(湘国资〔2023〕30号)提及的问题及省国资委相关文件要求,对港航水利集团总部内控体系有效性进行评估评价,提出相应改进、优化建议,并出具《港航水利集团内控体系有效性评价报告》。
2.1.3 对集团总部管理制度体系开展制度审阅工作(2023年11月-2024年2月)。
具体内容:基于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的要求,对集团总部管理制度开展制度审阅工作,形成《港航水利集团制度优化建议报告》。
2.2 服务期限:四个月内(从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计算)
2.3 服务地点: 港航水利集团总部。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以上服务内容按湖南省国资委2023年4月下发的《省属监管企业风控体系评级办法(试行)》、湖南省国资委2023年3月下发的《湖南省国资委关于对4户企业内控体系有效性评价抽查情况的通报》(湘国资〔2023〕30号)等文件要求完成。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被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纳入黑名单;
(4)其他: 无。
3.2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4.响应保证金
5.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法
5.1综合评分法
5.2 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若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未通过履约能力核查,采购人应按推荐的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6.采购文件获取
6.1 供应商应当于_2023_年__10__月_27_日_8_时_0_分至_2023_年__10__月_31_日_17_时_30_分,在湖南省港航水利集团有限公司811办公室获取采购文件。
6.3 供应商若对本项目采购需求、资格要求等有疑问的,应当于_2023_年__10__月_31_日_17_时_30_分前向采购人提出澄清要求。
7.监督部门
本次采购监督部门为 湖南省港航水利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电话: 0731-89933580。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湖南省港航水利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新姚南路196号
邮政编码: 410004
联 系 人: 江先生
电 话: 18274950066
电子邮箱: 596511181@qq.com
责编:陈南松
来源:湖南省港航水利集团有限公司